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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要闻】最高奖励800万元!广东出台12条措施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大模型
来源: | 作者:数字媒体人 | 发布时间: 2025-03-14 | 133 次浏览 | 分享到:

3月10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对研发工业领域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案例给予支持,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10个标杆案例,每个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

推动广深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

为着力构筑高技术、高成长、大体量的产业新支柱,打造全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高地,《措施》共提出12条举措。记者梳理发现,《措施》的最大的亮点之一,便是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关键领域增加了财政支持方向,并在原有的产业政策支持措施上再“加码”。

《措施》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列为首要任务,提出创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财政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联合攻关,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等旗舰项目、重大专项,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部署一批攻关任务。

为培育优质企业,《措施》提出,支持企业整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创新链资源,推动集聚发展,整体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构建以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其中,对该领域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落实省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强化省市联动,鼓励地市给予奖励,省财政进一步按照地市奖励资金1∶1予以激励,调动地市积极性,对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奖励总额度最高300万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总额度最高200万元。

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创新离不开应用场景。《措施》提出,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在教育、医疗、交通、民政、金融、安全等领域广泛拓展应用;组织开展“机器人+”行动,围绕工业、农业、城市管理、医疗、养老服务、特种作业等领域,深入挖掘开放应用场景。

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广东还将依托重点产业集群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试点,对研发工业领域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案例给予支持,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10个标杆案例,每个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推动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转型。

广东还将统筹省市资源对全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等审批,省市联动保障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为丰富数据要素供给,广东将构建高质量人工智能数据集和语料库,形成一批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同时,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开展“数据要素×”行动,依托优势打造广东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

设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基金

目前,在人工智能领域,全球开源生态系统已形成高度成熟和规范化的技术协作框架,为我国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在此背景下,广东正系统性推进开源创新生态建设。

《措施》提出,要完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开源创新生态。比如,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通过技术协作,联合共建面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开源社区、开源生态中心和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交流共享、生态推广培育、算力调度、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大模型评测开放服务、测试验证等服务。

为此,广东将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5个符合条件的开源社区和开源生态中心,按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给予最高800万元资助。

 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发展需求和重点任务,广东还将支持企业引进培育一批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支持高校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开展高水平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自主培育力度,加快打造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人才大军。

为加强产业投融资,《措施》提出,在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集群中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基金,联合相关地市引导社会资本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关键核心领域,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机制,强化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

当前,人工智能迅猛发展,但也面临着评估与监管体系缺失的问题。

为此,广东积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对于企业、科研院所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全国、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在监管机制方面,《措施》提出,探索创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监管沙盒”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营造鼓励创新、大胆试错的制度环境;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联合实验室。

广东还将支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安全性相关的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提供安全风险、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评估认证服务;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立法工作,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政策全文:


广东省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

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战略决策,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着力构筑高技术、高成长、大体量的产业新支柱,打造全球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高地,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联合攻关,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上下游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组织实施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等旗舰项目、重大专项,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部署一批攻关任务。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符合省级配套条件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重点项目,省财政按规定给予配套奖励,单个项目省级配套金额超1亿元(含)的,按“一事一议”方式研究给予支持。创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财政按规定分别给予最高5000万元、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企业整合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创新链资源,推动集聚发展,整体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构建以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对该领域获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落实省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强化省市联动,鼓励地市给予奖励,省财政进一步按照地市奖励资金1∶1予以激励,调动地市积极性,对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奖励总额度最高300万元,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总额度最高200万元。

  三、打造应用场景。建立省级跨部门协调机制,压实“管行业管人工智能应用”责任,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在教育、医疗、交通、民政、金融、安全等领域广泛拓展应用。组织开展“机器人+”行动,围绕工业、农业、城市管理、医疗、养老服务、特种作业等领域,深入挖掘开放应用场景。鼓励各地市挖掘开放各类应用场景,招引企业打造一批典型案例。

  四、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依托重点产业集群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试点,对研发工业领域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案例给予支持,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10个标杆案例,每个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推动制造业企业智能化转型。发挥各类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创新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作用,促进产业链快速整合。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优势,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五、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省市资源对全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项目用地、环评、节能、用林等审批,省市联动保障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

  六、丰富数据要素供给。构建高质量人工智能数据集和语料库,形成一批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支持发展数据交易市场,推动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场所。支持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深化数据要素应用赋能。支持加快培育数据企业,依托优势打造广东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

  七、完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开源创新生态。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通过技术协作,联合共建面向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的开源社区、开源生态中心和相关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技术交流共享、生态推广培育、算力调度、开放性行业大数据训练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大模型评测开放服务、测试验证等服务。每年择优支持不超过5个符合条件的开源社区和开源生态中心,按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30%,给予最高800万元资助。

  八、引育高水平领军人才。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的发展需求和重点任务,支持企业引进培育一批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支持高校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开展高水平学科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自主培育力度,加快打造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人才大军。鼓励相关地市出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人才专项政策。

  九、加强产业投融资。在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集群中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基金,联合相关地市引导社会资本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链关键核心领域,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机制,强化以尽职合规责任豁免为核心的容错机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加大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的政策支持力度。

  十、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对于企业、科研院所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助;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委员会,全国、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

  十一、打造高端交流平台。举办“众创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专业创新创业大赛,在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客广东”大赛、“越来越好”国际设计大赛中设立人工智能与机器人有关专项赛。支持地市围绕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交流活动、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

  十二、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探索创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监管沙盒”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营造鼓励创新、大胆试错的制度环境。加大财政资金对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相关软课题研究的支持力度。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联合实验室。支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安全性相关的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提供安全风险、伦理道德等方面的评估认证服务。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立法工作,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来源:南方日报